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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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在靜坐現場》劉前校長……

◎ Leslie Gleo

 

我讀東吳大學。從今年國慶日準備期間,新聞上播放著穿標語T-Shirt民眾被警察驅趕的畫面,當時的我,雖覺得警察驅趕無法條可循,有剝奪言論意見表達之嫌,不過基於對台灣民主自由的信心,只告訴自己別太小題大作;十一月六日星期四,期中考完步出教室的我,看到警方以拒馬封住了貴陽街與桃源街口,我趕緊下樓湊近一看,鐵柵上佈滿著鐵片荊莿,鎮暴警察全副武裝地戒備著,是什麼樣的洪水猛獸須如此動員浩大?

回家後的晚間新聞看得我心都碎了!原來洪水猛獸是台灣人民!警方選擇保護的是在對岸架滿飛彈瞄準台灣的「貴客」,而不是胼手胝足耕耘台灣現有民主成果、納稅支撐起台灣運作的「頭家」!

在我們的聲音乘著東風進入了馬耳,在台灣元首處處退讓著台灣的主權之餘,媒體諷刺著學生的發聲使台灣民主倒退走,容我反思,逼著學生重回學運時代重上街頭的政府,你們反省與否?我不要像水煮中的青蛙,在慢慢加熱的沸水中死去。

我想討回身為台灣人民在華人界的驕傲—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我要的不是民主假象,戒嚴之實。馬先生、劉前校長,請想想七百多萬票寄予你們的期望,請用行動告訴我,公民課本上的「政治責任」不只是白紙黑字而已,該向人民負責的人,請勇於面對民主中一環的「政治責任」!

(作者就讀東吳大學)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成大門口的歌聲

◎ 李淑君

 

十一月八日(星期六)的下午一點,南部幾所大學的學生共同串聯聚集在台南成功大學的校門口靜坐抗議,與北部的靜坐學生南北呼應。下午三點左右,台南開始飄起毛毛細雨,從下午一直到晚上,雨勢忽大忽小,但是一直沒有停過。約五十幾名學生在校門口靜坐,抗議陳雲林來台期間所造成民主的創傷,以及受到壓抑的人民尊嚴。

靜坐學生們穿上輕便雨衣,但是在連續幾個小時的淋雨之後,每個人的手全都被雨水泡得發白,手指也出現泡水後深而複雜的皺摺。參與靜坐的人也都開始手腳冰冷。溫暖的是,一直有支持的民眾送來一箱一箱的物資,路過的民眾也高喊「台灣自由!」來表示精神上的支持。而靜坐學生在雨中唱起「美麗島」,來振奮精神,也表達對於這塊土地的情感與憂心。

這一場靜坐主要訴求有以下三點: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三、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這一場南北串聯的靜坐學生,都是想走出學院並參與到社會實踐中,抗議政府對民主的暴力。因為兩岸問題本不應該建立在台灣民主的挫傷上,不應該為了「兩岸關係前進一大步」,換來「台灣民主倒退一大步」!(作者為成功大學台文所博士生)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戳破特定媒體的誤導

◎ 楊元傑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五點四十五分,「和平、人權」的口號聲圍繞著行政院大門,響應聲從四面八方傳來,圍觀支持的群眾給予我們莫大的鼓勵。但是看著前方的同伴一個個被優勢警力架走,我流下了悲憤的眼淚。我們仍然相信憲法保障的人權與自由,政府到底憑什麼否定我們的理念?

我不願離開,但四、五個警察架離我,一路推擠把我抬上警備車。雖然心情激動,但我們並不怨恨特定警察較粗暴的行為。

我們抗議的目標就是偽善的官員與不合理的制度,不正當的法條使得官員的命令合法。於是一個命令可以讓他們高枕無憂,加上不用親手沾血,卻讓警民間產生了衝突與仇恨。

六日的下午兩點我抵達行政院的大門口參與靜坐,同學們因為認同理念從各大學而來,即使被強制驅離,但我們繼續集結到自由廣場靜坐抗爭,七日晚上參與人數更激增到一千多人。八日因為下雨遮雨棚容量限制,晚上現場人數約兩、三百人。

更珍貴的是,從第一天到現在所有的運動方向、規劃與決策,都是在場每一位靜坐學生的共識。這樣一個民主的過程,我們不存在特定媒體誤導的「七人小組決策」或是「被政黨利用」,沒有人能片面決定靜坐活動的未來。我們以二十人為一組,所有重要議題,都必須透過在場所有人的討論達成決議,了解每一個人的想法,最後每組代表彙整訊息,做出決策。同時,在場老師們扮演精神領袖的角色,在適當的時機,透過演講激勵人心。

每一個人都是高度自主,所有的行政工作開放任何人參與,討論過程只要和平理性,我們都能傾聽任何意見。一個原本倉促集結的靜坐,成長至今,竟然實現了「審議式民主」的理想。

我們的訴求再簡單不過,就是要求政府修改傷害人權的法令—現行的集會遊行法,並針對迫害集會與言論自由的執法單位,要求他們承擔應有的責任。

我們有道理、有證據,政府卻完全不做任何回應與說明,只有派出行政院秘書長向我們搓湯圓,大眾們如何接受?

自由廣場雖然下著雨,但澆不熄我們對於理想的執著與熱情。感激從各地湧入的物資與人力,同時我們並不認為學生擁有任何特權,更歡迎理性和平的公民們一起加入我們參與討論、學習民主,直到推諉卸責的政府負起責任!

(作者就讀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倒扁的同學也來了!

◎ 林奐怡

 

這一切,都是從網路開始的!

在YouTube上搜尋「台灣之歌」和「國旗五星旗」所得到的畫面,令我瞠目結舌,簡直不敢置信這是我所認識的台灣。對於兩岸的溝通我持肯定態度。但當國家尊嚴以及我們所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被踐踏至此,怎麼教人不痛心?我認為我必須將不滿的聲音傳達給政府。

一開始我只從報紙上得到「圍城」的活動訊息。即使知道當我走上凱達格蘭大道和濟南路的同時,我就會被貼上民進黨的標籤,我還是去了。但在那裡我只感受到民族主義式的吶喊與對立,以及政治人物們充滿作秀意味的煽情言論。我很清楚這並非我來的目的,我不願淪為政客的工具,更不是我要的社會正義,於是我默默離去。

回家後打開電腦,李明璁教授所發起的連署靜坐活動,已如野火般在PTT2各板上轉錄。我仔細看了他們的訴求,認為這才是符合我對社會正義的認同,於是我毅然決然地加入靜坐行列。

十一月七日傍晚,警方強制驅離。包括我在內數百位師生被警備車分別載到不同地點,但很快地,我們又在自由廣場集結。

這是一堂活生生的民主課程,我曾和某位老師談及此事,老師說「『民主』不會自己產生,往往都是從『街頭運動』而來。」更可悲的是,透過這些街頭運動爭取而來的民主,卻很容易被當政者摧毀。課本裡沒教過我們何謂「公民不服從」,我在這裡學到了。我也親眼目睹媒體,如何透過有色眼光將如此單純爭取人權的訴求渲染得面目全非。

我以為在追求社會正義價值的過程中,是必須超越藍綠的。例如我有位同學參加過倒扁,但她也參與了這次的靜坐。請問她是哪一個黨派的呢?很可惜現在社會已經被非藍即綠的二分法所囿限。難道學生只要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就必須被扣上莫須有的帽子?這是不是代表連對公共議題的論述權利都被剝奪了?這是相當不公平、荒謬且根本不應該發生的。

十一月八日,我在雨中戴著斗笠靜坐了一整天。我很慶幸我參與了這場學生運動,更以在雨中仍堅定不移的同學及老師們為榮。我們正在用自己的方式,透過和平理性的過程,守護著普世價值觀所謳歌的人權與民主。

(作者就讀台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沒收國旗 豈有此理

◎ 黃國書

 

我是政大外交系的黃國書,最初使我來到這裡的動力,是警察在自己的國家沒收自己國家的國旗,這不是對岸一直在做的事嗎?何時輪到中華民國政府沒收自己國家的國旗?集遊法的根本原因在於不是報備制;不管有任何理念,不報備就是違法,有任何訴求都沒有用;這很明顯違背憲法所賦予人民的自由。(作者就讀政治大學外交系)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大學生的正義感

◎ 林映彤

 

我弟剛成為大學新鮮人,我媽問我,身為大學老鳥,對我弟有什麼建議,我想了又想,大學生最要學習的是正義感。

正義感不單是見到有人受到欺壓,挺身而出,更廣泛的說法,正義感是看到不合常理,違背基本認知的事,會感到不舒服,心中有個疙瘩,想要為此爭論,不容許任何不公義的可能,於是,來自心中深處的情感,給予莫大的力量,因而自願發聲、行動。

過去,學生或是青年人總是被認定成最為冷漠的一群,不關心社會,沒有思辨能力,缺乏行動力,把許多社會現象視為理所當然,但這一個巧妙的機會,政府藉人民保母之手,限縮公眾的言論機會和思想內容,迫使無辜的警察和激憤的民眾對立。這樣明顯不合理的手段,終於激發大學生的正義感。四百名大學生,來自各大專院校,靜坐抗議,要求政府負責,同時修改集會遊行惡法,阻絕一切政府可用暴力的藉口。

靜坐的抗議行動,實現大學生的正義感和行動能力,代表學生對社會不公的反制能力。這一次,我們以行動證明。

(作者就讀陽明大學生命科學系)

 

我們都在靜坐現場》為了「旁邊沉默的人」

◎ 靜坐大學生

 

還有人忙著在弄錯,或故意模糊焦點嗎?坐在自由廣場的人們,目標對準的是過時而粗魯的《集會遊行法》。

我們並不是在支持用汽油彈和石塊表達意見的人!我們站起來,是為了那些「站在旁邊沉默的人」。他們沒有武器,沒有挑釁,有些甚至沒有說話,只是舉起標語。警察機關給他們的獎勵是三字經和警棍。

回頭來看,是什麼在縱容警棍對付納稅人表達言論自由?是現場指揮的隊長?還是給了暗示希望他們配合政策的掌權者?這些令人膽顫的猜測即使撇在一邊不談,我們也會發現,這部人人誇其談,警方據本辦事的《集會遊行法》,有太多牴觸言論自由精神或讓警方能便宜行事,自由擴大解釋的條文。

我們難以改變官僚體制的風氣,但這部戒嚴時代以來始終如一的惡法,可以不再限制人民的意見表達,而是成為人民和平表達的保障,和拉住警政力量的纏繩。

 

反對集遊法的國家暴力

◎ 謝昇佑

 

曾幾何時,警察闖入民宅的劇碼、暴力的街頭對抗竟再度上演。難道,解嚴至今,積累不到二十年民主資本,一次陳雲林的訪台就要敗盡?

二○○○年,總統大選完畢,不滿結果的群眾聚集在前總統李登輝先生住所前,甚至蛋砸當時身為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先生。沒有誇張的警力驅離民眾。

二○○四年,又一次總統大選完畢,再度有不滿結果的群眾集聚凱達格蘭大道,甚至包圍總統府,令周遭學校上課都受波及。一樣沒有誇張的警力驅離民眾。

二○○七年,紅衫軍運動,圍城台北,甚至一度緊張到藍綠對峙。還是沒有誇張的警力驅離民眾。

然而,陳雲林訪台這些天,台灣仿若回到從前的戒嚴時期。警察以誇張警力要異議者禁聲。而民眾也以過度激亢的不滿情緒反抗,共同演出一場國家暴力對群眾暴力的實況動作片。在各自指摘對方為暴力起源的背後,其實,一部暗藏戒嚴精神的集會遊行法,才是關鍵。我們試想,如果陳雲林來台之初,執政者不以集會遊行法為憑藉、技術性地阻擾異議者路權的申請;反過來保護異議者言論自由的權利,讓他們可以自由表達其意見、放他們的音樂、搖他們認同的旗幟,讓陳雲林來台之初就看到台灣多元的聲音,或許這些天的「歷史」便不會是暴力相向的悲劇,而是再一次民主勝利的喜劇。

集會遊行法的邏輯其實就像保守時代刑法第一百條一樣,它在民眾集會遊行尚未付諸實行,便先假定集會遊行有不良意圖,因此須先審查核准。荒謬!難道執政者是萬能的天神,可以在人們行動、說話之前,就預知其思想不軌而剝奪憲法賦予個人的基本人權?況且,所謂「不軌」不過是以執政者的利益為判準的判斷。所謂「非法的集會遊行」,可能是極具正當性的官逼民反、揭竿起義的公民自主運動。另方面,廢除或修改集會遊行法並非認同暴力。有些人會疑慮,假如沒有集會遊行法,豈不是縱容社會運動變成暴力。事實上,這兩者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對於暴力行為的制止和懲罰,並不限於集會遊行當中,而是在日常生活上的各個面向。因此,集會遊行中發生的暴力,或各種違規違法的行動,並非以集會遊行法處理,而是以其他既有的法條作為處分的依據。換言之,現行集會遊行法存在的真正目的,只不過是作為對集會遊行發生前的「意圖」進行審查和規範。難道,這是戒嚴的變形嗎?

我反對民眾以暴力方式表達意見,但更反對執政者以現行集會遊行法,發動壓迫言論自由、宛如戒嚴的國家暴力!年輕人,站出來吧!讓我們一起和平地坐在自由廣場,反對集會遊行法的國家暴力!

(作者為台灣大學城鄉所博士生,靜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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